2023年6月13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37号(农业水利类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函中表示,提案提出的建立一批乡村振兴国家级产业示范区,在功能定位、建设任务等方面与农业农村部近年来支持建设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要求相一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瞄准问题短板,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努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在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方面,农业农村部表示已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倾斜,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指导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支持意见。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还加大指导、强化扶持,引导地方积极培育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培育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000多个,已成为多元主体融合、产业互通互联、利益紧密联结的重要载体。
农业农村部表示,今后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的培育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以下为答复原文。
褚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国家级产业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国家级产业示范区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整合资源要素,集中力量攻坚,打造平台载体,强化示范引导,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立足省域,着力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截至目前,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各地建设18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批准建设3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主要支持规模种养、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三是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围绕提高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建立指标体系,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您提出的建立一批乡村振兴国家级产业示范区,在功能定位、建设任务等方面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要求相一致。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瞄准问题短板,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指导服务,努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二、关于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乡村振兴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优势主导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发挥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引领带动作用。2021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业农村部近年来先后发布《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撬动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2021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倾斜”,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指导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支持意见。目前,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952家,初步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乡村产业新“雁阵”,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力量。
三、关于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近年来,我部加大指导、强化扶持,引导地方积极培育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7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县域范围内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种主体参与的融合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为引导和规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康发展,我部先后编印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学习参考手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资料汇编》等材料,涉及政策解读、地方实践、案例模式等内容,为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供支撑。三是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要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多元信贷担保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四是积极培育发展。2021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全产业链各类主体,共同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目前,全国培育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8000多个,已成为多元主体融合、产业互通互联、利益紧密联结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联合体的培育支持力度,发挥其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