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蜂业界人士: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转地放蜂车辆现已恢复享受“绿色通道”的权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国养蜂转地者携带文件,以便通行。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中国养蜂学会
20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