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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 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06 19:07:00  来源:  作者编辑:admin点击次数:2790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转地放蜂车辆现已恢复享受“绿色通道”的权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国养蜂转地者携带文件,以便通行。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

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全国蜂业界人士: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20号),转地放蜂车辆现已恢复享受“绿色通道”的权益。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国养蜂转地者携带文件,以便通行。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转地放蜂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中国养蜂学会

2019.3.6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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